凌晨“亮剑”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“拖、躲、逃”等失信行为7月23日凌晨十堰丹江口、房县、竹山县法院同时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多人当场被带走
7月23日,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开展“荆楚雷霆”集中执行专项活动,围绕涉民生、小标的案件持续亮剑。当日,累计拘传被执行人13人次,司法拘留1人,共计执行完毕6件,达成和解6件,当场履行43.7万元。
当天凌晨4点半,执行法官在申请执行人张某的指引下,拦下了正欲驾车躲避的被执行人倪某。这笔4万元的债务,倪某在判决生效后始终拖延,使胜诉判决成了“空头支票”。面对倪某长期拖延、逃避执行的行为,法官既严肃告知拒不执行将面临的失信、拘留等后果,又放缓语气:“能凑多少先还多少,这是态度,也是出路。”最终,倪某联系家人筹措到25000元当场交付,并承诺在本周内将剩余部分还清。
7月23日凌晨6时,房县人民法院7月第二次集中专项执行行动拉开序幕。
代某与陈某、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经法院主持调解,陈某、吴某同意分期支付代某16万余元。陈某、吴某仅履行一期后就未再履行,代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行动当天,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吴某住所,将其拘传回法院,督促其履行义务。鉴于吴某拒不履行,承办法官依法启动司法拘留程序。眼见拘留手续即将办结,迫于执行压力的吴某,当即表示愿意还款,但一次性履行难度较大,申请分期分批履行。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,吴某当场履行欠款5000元,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和解。此次行动涉及案件9件,当天执行完毕3件,当场履行10.7万元;达成执行和解3件,和解金额36万元;共拘传9人,采取司法拘留措施3人。
7月23日早上6点,竹山县人民法院开展7月第三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,以实际行动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杨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经法院司法确认,赵某应于2024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5万元。履行期间届满后,赵某未主动履行,杨某申请执行。执行过程中,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赵某履行义务,但其总以外债尚未回收、生活条件困难等为由拒绝履行。甚至在申请人同意以执行和解方式分期履行时,赵某依旧态度强硬,不同意申请人提出的和解方案。当天,在申请人协助下,执行干警在赵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。执行干警一边耐心劝说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,一边向其明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,但赵某丝毫不为所动。鉴于赵某逃避执行、拒不配合执行等恶劣行径,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。
此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0人,警车4辆。行动涉及案件10件,涉案标的总额100万元。共拘传9人,当场履行12.2万元;达成和解5件,和解金额70万元;执行完毕4件,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人。
信行天下通途广失信之人步履艰打击“老赖”严惩失信行为为凌晨利剑行动点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