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弟田某明1996年持刀强奸嫂子(妻子),数日后又持刀追杀致其轻伤,首次犯罪已包含性暴力与致命暴力双重叠加。
2002年刑满释放仅4个月后,田某明再次持刀闯入家中报复,连刺妻子数刀致其轻伤,并当场杀害见义勇为村民刘铭富。两次谋杀未遂使妻子承受肉体伤残与终生心理阴影,丈夫目睹至亲反复侵害配偶,情感冲击远超常人承受范围。
每一次“缓”都是对受害者的凌迟
当“死里逃生”被重复两次,当施暴者是枕边人的亲弟弟,这早已不是简单的家庭纠纷,而是赤裸裸的恶性伤害。
法律的温度不该成为纵容罪恶的漏洞,每一次“暂缓”都在将受害者推向更深的恐惧——她要带着满身伤痕,在熟悉的环境里提防随时可能重来的噩梦,连最亲近的丈夫都要在亲情与公道间撕裂挣扎。
“原谅”从来不是受害者的义务,更不该成为施暴者脱罪的遮羞布。对罪恶的纵容,就是对善良的残忍。愿正义不再迟到,让每一次伤害都得到应有的惩罚,让她终于能在阳光下不再颤抖。